今年5月份以來,省委、省政府針對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相繼頒布施行了《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通過了《吉林省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和《省市聯動、“長吉平+1”四市共治大氣污染工作方案》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應急管控措施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的指導意見》等若干政策法規和意見,為吉林省未來一段時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徑,為我省大氣污染防治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撐和法律保障。
據悉,吉林省大氣污染,主要來自六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燃煤污染。吉林省的能源結構以燃煤為主,燃煤污染物是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二是工業污染。主要是排放粉塵、硫化物和氮氧化物。三是機動車尾氣。隨著一些人口集中地區的機動車數量激增,機動車帶來的大氣污染凸顯出來,對公眾健康帶來威脅。解決機動車污染,引導人們減少機動車出行,并在必要時對機動車總量進行適當控制。四是揚塵污染。相關研究結果表明,城市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污染嚴重,工地邊界處揚塵量超過城市平均揚塵量1倍以上,迫切需要控制。五是燃燒秸稈。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的物質,將會給大氣環境和人體健康帶來嚴重危害。同時,根據研究發現,在焚燒秸稈高發期出現的嚴重污染天氣中,焚燒秸稈帶來的污染物對霧霾的貢獻率可能達20%左右。六是餐飲油煙。餐飲服務業經營活動中產生的油煙、異味、廢氣等物質,已經成為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因此,有效防范和控制餐飲服務業的油煙等污染物,是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