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森林保險工作遵循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基本原則,按照試點先行、先易后難、穩步推進、講究實效、逐步推開的工作思路展開。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突出政策優惠。保險的經營主體,可以是林農也可以是國有林場、其他擁有森林的主體。保險的林種可以是商品林,也可以是公益林。二是突出財政補貼。森林保險實行中央、省、市、縣(市、區)四級財政保費補貼制度。對商品林保險,中央補貼30%,省補貼30%,市縣補貼15%,林農或其它經營主體承擔25%;對公益林保險,中央補貼50%,省補貼30%,市縣補貼15%,林農或其它經營主體承擔5%。三是突出綜合保險。全省森林保險實行一次投保,包含多個險種,主要有火災、病蟲害、洪水、泥石流、雨(雪)凇、暴風(雨、雪)、臺風、冰雹、霜凍、干旱等。四是突出低保費廣覆蓋。為確保參保者災后能迅速恢復生產,每畝保險額500元,保險費率3‰,每畝保費1.5元。
為大力推進森林保險工作,五年來,全省積極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省政府轉發了《遼寧省森林保險工作方案》,隨后,省林業廳、財政廳、保監局聯合下發了《遼寧省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森林保險工作的意見》、《遼寧省森林保險協助辦理機構協助辦理費管理暫行辦法》等多個規范性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全省又先后兩次修訂完善了《遼寧省森林綜合保險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