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三次審議,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
據消息,27年后首次大修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不僅在法條數量上幾近翻一倍,內容上也基本對所有現行法條作出修改,其中不少規定凸顯從治標走向治本的立法思路。
提高違法成本,加大處罰力度,是大氣污染防治法首次大修的鮮明特點。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被公認為是近年來中國環境違規問題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共129條,涉及法律責任的條款有30條,具體的處罰行為和種類接近90種,大大提高了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建立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是本次大氣法大修的主要亮點。尤其是對重點區域聯防聯治、重污染天氣的應對措施都作出了明確要求。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專設一章,對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作出規定。京津冀地區一直是大氣污染的重災區,加強聯防聯控治霾勢在必行,而加強京津冀三地的立法協作,將聯防聯控治霾納入法治軌道,才是治本之策。
期望新版大氣法能夠真正成為管用有效的史上最嚴大氣法,讓大氣法真正長出牙齒來,并讓大氣法的牙齒真正發揮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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