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顯示,蘭州福鑫植物纖維有限公司是位于皋蘭縣的一家紙漿生產企業,在2008年按照國家有關政策予以關停,并得到了淘汰落后產能資金10萬元。據指控,2011年5月,生于1966年的滿某某以“蘭州福鑫造紙廠”名義,偽造、變造獎勵淘汰落后產能資金的所用的政府、工商、土地、地稅等相關公文、證件,通過皋蘭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下稱皋蘭縣工信局)違規申報項目資金,并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分三次取得國家獎勵淘汰落后產能資金572萬。
2011年7、8月間,滿某某找到時任省工信委循環經濟處處長的萬景峰(已判刑)尋求幫助,分2次送給萬景峰80萬元。2012年春節前,滿某某取得了獎勵淘汰落后產能資金后為表示感謝,通過皋蘭縣工信局局長張某某(另案處理)給皋蘭縣工信局(已做處罰)行賄23萬元。2013年10月,滿某某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