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動中,共出動執法隊員18人次,對長寧、紅紫荊、興旺達等部分印刷企業進行檢查。檢查組對印刷經營場所是否按照“五項制度”進行規范登記,是否存在印刷非法出版物,是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方面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中,執法人員向經營業主提出要求:嚴禁印刷非法出版物,嚴格遵守年初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對檢查指出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消除,落實專門消防安全人員,主動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經營安全。對檢查中發現的承印登記缺失的1家印刷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通過此次專項檢查,強化了對印刷企業安全、規范經營的監管,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以法治國的要求,以案代訓進一步警示了印刷企業必須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切實做到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