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福建版“水十條”發布實施。記者9日獲悉,省政府印發關于《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省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全省12條主要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90%以上;地下水水質極差比例控制在10%以內。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消除,其中,要求福州、廈門在2017年就要達到這一目標為實現這些目標,福建版“水十條”在控制污染物排放、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9日,記者采訪有關部門,對方案中的部分舉措進行更深一步的解讀。
關鍵詞一:工業污染“十小”企業將全部取締
關鍵詞二:農業污染治理養豬場農業廳牽頭,環保廳參與
關鍵詞三:飲用水源縣以上城市飲水安全向社會公開
關鍵詞四:城市水體福州2017年底前消除黑臭水體
關鍵詞五:執法監管對排污企業亮“紅黃牌”
關鍵詞六:社會監督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關鍵詞七:落實責任部門環境保護監管“一崗雙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