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6年均收環保污染刑事案1400余件
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顏茂昆介紹,近年來環境污染的刑事案件量增長明顯。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全國法院新收污染環境、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失職刑事案件4636件,審結4250件,生效判決人數6439人;年均收案1400余件,生效判決人數1900余人。
2015年,全國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330起,較2014年減少141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其中環境保護部直接調度處置突發環境事件82起,包括重大事件3起,較大事件3起,一般事件76起。3起重大事件分別為:河北省邢臺市新河縣城區地下水污染事件、濟南章丘市普集鎮發生危險廢物傾倒致人中毒死亡事件、甘肅隴星銻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
公眾扛起環境污染舉報大旗
2016年1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和“武裝到牙齒”的新《環保法》實施,緊接著,《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發布。大量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曝光查處,其中很多地方的污染企業因群眾的自發舉報才被曝光。
近日,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群眾向媒體舉報,稱鄉寧縣境內有幾家焦化廠污染嚴重,生產時排放大量的煙氣、粉塵,氣味刺鼻。記者調查發現情況屬實,而鄉寧縣環保局辦公室一王姓主任說:“領導都不在家,具體情況可以找環保局監察大隊楊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