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制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印刷企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縣區在年底前組織轄區出版物印刷企業、特別是新設立印刷企業、復印打印單位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系統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全面掌握印刷業“五項制度”,進一步提高業主法律意識,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經營。
全市執法先鋒人員組成暗訪組,對全市印刷企業開展不定期檢查,重點查看印刷品承印驗證制度、承印登記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殘次品銷毀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并根據省“掃黃辦”在暗訪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突出檢查出版物印刷企業、具備出版物印刷能力的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本年度新設立的印刷企業和復印打印單位等,在印品手續是否齊全,印成品、半成品、過版紙等是否存在違法痕跡,是否存在印刷圖書無印刷委托書或印刷委托書備案不及時,圖書版權頁標注的印刷單位與實際不符,涉嫌侵權盜印等現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三是集中排查非法印刷場所。要求各縣區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深入鄉村街道認真排查“黑印刷廠”、“黑印刷手工作坊”、“黑打字復印社”等非法印刷場所,一經發現從嚴從速查處。建立排查臺賬,實行責任倒查追究,堅決杜絕各類非法印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