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關部門據悉:關于印發南京市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經下發。方案指出,整治全市印刷行業存在VOCs排放問題的企業,重點針對包裝印刷企業。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印刷行業中61家包裝印刷企業的VOCs污染專項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244家包裝印刷企業及其它存在VOCs排放問題印刷企業的整治。
關于印發南京市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園區)環保局、文化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南京市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南京市環境保護局 南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6年6月27日
聯系人:市環保局田鋒,83630829;市文廣新局許軍,68789075
南京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2016年6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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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發〔2016〕47號)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印刷行業中61家包裝印刷企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244家包裝印刷企業及其它存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排放問題印刷企業的整治,提升行業整體環保水平。
二、整治對象
全市印刷行業存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排放問題的企業,重點針對包裝印刷企業。
三、具體措施
(一)源頭控制。
印刷企業應逐步使用水性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環保型油墨,減少使用溶劑型油墨。
(二)更新改造。
包裝印刷企業應按照《江蘇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指南》實施改造,印刷工段相對封閉,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集中收集并導入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達標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要求參照上海市地方標準《印刷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872—2015)執行,印刷企業應當提供由具有相關資質的環境監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三)規范管理。
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應保持密閉,使用過程中隨取隨開,用后應及時密閉,以減少揮發。經營者應每月記錄使用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料名稱、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購入量、使用量和輸出量等資料。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處理設施保養維護,并每日記錄主要操作參數,做好過濾材料的更換和處置記錄。記錄材料保存至少一年以上,以備核查。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6年7月15日前):
各區、園區環保局會同區文化部門部署整治工作,對轄區內印刷企業進行摸底檢查、掌握情況,建立臺賬,并報市環保局、市文廣新局備案。
(二)整治階段(2017年11月30日前):
各區、園區環保局會同區文化部門對轄區內不符合要求的印刷企業實施限期整改。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61家包裝印刷企業的治理。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244家包裝印刷企業及其它存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排放問題的印刷企業治理。
(三)檢查階段(2017年12月31日前):
市環保局會同市文廣新局對各區治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在全市通報并納入大氣污染行動計劃考核內容。2016年12月31日前,對列入2016年計劃的61家包裝印刷企業治理情況進行檢查。
五、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區、園區環保局、文化局要充分認識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心、積極性和主動性,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按計劃穩步推進,按期完成工作目標。7月7日前上報聯系人名單。
(二)政策保障,適當補助。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整治工作費用由印刷企業承擔。各區、園區環保局對完成治理的可給予適當的補助。
(三)協調溝通,注重實效。各區、園區環保局、文化局要加強聯系,及時溝通情況,掌握整治工作進度,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并取得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