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從南安市經信局獲悉,根據《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工業經濟穩定增長18條措施的通知》,2016年一季度制造業企業增產增效獎勵開始申報。
本次獎勵對象包括,企業季度工業總產值不低于5000萬元(其中東溪流域梅山鎮、羅東鎮、九都鎮、洪瀨鎮、洪梅鎮、康美鎮、樂峰鎮、向陽鄉、詩山鎮、碼頭鎮、金淘鎮、蓬華鎮、眉山鄉等13個鄉鎮和雪峰開發區轄區范圍內的企業不低于3000萬元)且現價同比增長9%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2016年新建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制造業企業。
“申報企業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季度增產增效獎勵企業匯總表;增產增效獎勵企業季度用電量情況表等材料,并將申報材料和電子版報送至經濟運行科。”南安市經信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本次申報截止至4月29日。
據了解,本次獎勵標準為企業季度用電量同比正增長低于5%、5%及以上的,按企業季度用電增量分別給予每千瓦時0.05元、0.1元獎勵;對新建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制造業企業,按季度用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02元獎勵。上述用電獎勵單家企業季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