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供給側改革的討論很多,何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首先,在分析國家經濟活動總量時可以從需求也可以從供給角度分析影響要素。需求側決定經濟活動總量的因素包括我們常說的消費、投資、出口這“三駕馬車”。“凱恩斯主義”主張為了提高經濟活動總量可以通過刺激政策拉動需求增長,但隨著刺激水平的提高,投資回報會呈現遞減趨勢,過度刺激后即會導致滯脹。供給側決定經濟活動總量的因素包括勞動力、資本和全要素生產率,全要素生產率由技術創新水平決定。美國的“里根經濟學”和英國的“撒切爾主義”就是基于“供給學派”的政治主張,主要分別通過“減稅” 和“國企改革”等舉措改善供給要素水平促進經濟增長。
其次,需要區分我國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這些西方國家基于“供給學派”所進行的改革的不同。在我國短短三十幾年的改革過程中,盡管市場化進程已經卓有成效,但在一些行業不免需要行政力量配置資源,不可避免的造成要素配置扭曲,形成供需結構不匹配的問題。同時我國經歷了過去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長,也進入經濟增長換擋期。面對供需結構性矛盾和經濟增長下行壓力,以往的生產方式必然要作出適當的調整。在適應經濟新常態這個宏觀背景下,政府提出了重在調整結構的供給側改革。
如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既然此次改革主要目標是調整供需錯配結構、去除過剩產能,那就不能單方面分析供給,要結合需求看供給。在產業改革上,可將產業政策首先集中在需求無法得到滿足的產業,如醫療、教育等,促進這些產業的創新活動和產業升級。同時,在去除過剩產能過程中,要做好再就業輔導與職業培訓工作,提高勞動力生產水平,防止失業率上升。最后,在政府自身改革上,應建立有效的改革協調推進機制,在保證不出現系統性風險的前提下,提高改革速度。
(作者: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鄧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