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無道理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道理公司”)和河南銀鴿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鴿投資”)委托,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產權”)擬對無道理公司合法擁有的生態肥生產設備等實物資產(下稱“標的一”)和銀鴿投資合法擁有的文化紙主體制漿造紙生產線及輔助設備等實物資產(下稱“標的二”)進行公開轉讓。合并掛牌價格為4960.1萬元(人民幣,下同)。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1.標的一主要為復混肥和顆粒有機肥生產線、生物陶生產線和粉狀有機肥生產線等實物資產,掛牌價為68.04萬元。
2.標的二主要為包括17條造紙生產線、制漿生產線、供電系統、供水系統、污水處理、堿回收系統等資產及配套設備等實物資產,掛牌價為4892.06萬元。
特殊說明:以上標的合并轉讓,以資產交接清單為準。
二、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本次資產轉讓行為分別經無道理公司和銀鴿投資相關內部決議通過,并經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三、轉讓標的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經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評估,截至2014年10月31日,標的一資產評估價值為68.04萬元,標的二資產評估價值為4892.06萬元。上述兩個轉讓標的的評估報告均已于2015年2月10日經河南省國資委備案(備案編號分別為:2015-05、2015-06)。
四、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意向受讓方為法人單位的應為依照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國境內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以及良好的商業信用;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應具備支付價款的能力;
2.意向受讓方應與資產轉讓方的實際控制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成員企業無任何股權關聯關系;
3.意向受讓方報名時,應提供不低于掛牌價的資金支付能力證明;
4.意向受讓方報名時需交納24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實際到賬為準);
5.受讓方需在轉讓成交當日與轉讓方簽訂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付清轉讓價款;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1.成交后,上述轉讓資產的拆卸費、運輸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皆由受讓方承擔。
2.受讓方應在付清轉讓價款45日內將轉讓標的資產全部搬離現場,逾期轉讓方有權自行處置。
六、公告期限及轉讓方式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個工作日,截止日期為2015年5月26日。若在公告期內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將采取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
有意受讓者請于公告期內向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讓申請,提交相關資料,并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逾期未提出受讓申請、未提交相關材料和未繳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意向受讓和購買。若受讓成功,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交易費用和拍賣傭金;若受讓未成功,則全額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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