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財政廳、省林業廳、四川保監局聯合下發《四川省森林保險實施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給出森林保險監督管理、承保和理賠的具體細則,并明確森林火災、有害生物、森林保險災害、干旱以及其他自然災害等四種類型災害可獲理賠。
《規程》明確規定,四川省森林保險分為森林綜合保險和其他森林保險,可以由林農、林場和企業等生產經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投保。
四川省林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2007年我省全面啟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累計確權頒證1.63億畝,受惠林農達5300萬人。但是,特殊的氣候等因素,導致我省每年災損林地面積居高不下,推廣森林保險,有助于保障農戶收入、保護生態建設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