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指出,林業大數據建設必須堅持統分結合、以用促建、協同共享、融合創新、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則,大力推進林業數據資源協同共享,促進融合發展、有序發展,提升政府行為透明度和公信力,實現林業大數據規模、質量和應用水平的同步提升。
《指導意見》提出,林業大數據是生態變遷的“收集器”,是生態發展的“顯示器”,是生態治理的“指南針”,是經濟發展的“變速箱”,要在2020年之前實現林業數據資源整合共享,提高林業精準決策能力,實現生態智慧共治,形成林業信息技術自主創新體系的發展目標。
《指導意見》明確,林業大數據主要任務是建設林業大數據采集體系、應用體系、開放共享體系和技術體系四大體系;要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建設生態大數據共享開放服務體系項目、京津冀一體化林業數據資源協同共享平臺、“一帶一路”林業數據資源協同共享平臺、長江經濟帶林業數據資源協同共享平臺、生態服務大數據智能決策平臺五大示范工程。
《指導意見》進一步提出,要在開展林業大數據建設的基礎上,開展生態大數據應用與研究工作,組建國家生態大數據中心,建設國家生態大數據研究院、國家生態大數據應用工程實驗室,建成生態大數據研究智庫平臺,不斷推出國家生態大數據應用建設成果。
《指導意見》的發布,開啟了林業大數據建設的新時代。加強林業大數據建設,大力開展林業大數據協同創新,提高林業大數據研究和應用服務能力,對加強生態治理,促進林業產業轉型升級,提升林業治理精準化,建設林業現代化必將提供更加強有力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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