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記者從武漢市政府獲悉,武漢 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2016—2020年)出爐。方案提出明年武漢城市建成區要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基本消除中心城區劣V類湖泊,非中心城區劣V類湖泊比例下降20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按照方案,今年武漢市要實現全市中心城區40個湖泊主要排污口截污;明年底之前主城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污水管網完善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主城區和新城區建成區湖泊實現全面截污。
今年年底之前,武漢市將劃定江河湖庫保護范圍、生態保護紅線、濱江濱湖保護區和緩沖區。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禁止有污染的建設項目在水域規劃控制范圍內選址,明年底之前,依法關閉、停辦、遷移、轉產規劃控制范圍內的污染環境的企業。
方案提出,嚴格河流、湖泊、濕地等用途控制,清理非法開墾土地,保持重點江河湖庫水面面積不減少,恢復被侵占的水體生態環境。加強對中心城區湖泊周邊人工圍墾形成的養殖垸塘的退垸還湖工作,提升農田、農村集水區河段濱岸植被面源污染截流功能。中心城區湖泊禁止漁業養殖,現有的漁業養殖要在2017年底之前全面完成退養;非中心城區湖泊禁止圍網、圍欄、網箱養殖和投施肥(養殖),禁止養殖珍珠,現有圍網圍欄應當于今年年底之前全部拆除。